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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和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今年7月中旬至9月底,市市政局组织开展了系统内具有执法职能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局属相关单位,在行政许可、事前备案、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全面、全过程检查。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先行自查,8月下旬至9月底,局组织对市市管处、市公路处、市道监办、闵行区燃气办、宝山区公路署和长宁区市政署等系统内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执法情况总体较好,各单位基本上能按照政务公开、执法公正的要求和市市政局有关行政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检查结果表明:今年以来,各单位结合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在政务公开方面,至少采取一种以上的公示形式,实行政务公开。目前,在局属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均已做到网上公示及网上申请表格下载,部分项目做到网上公布审批进程。每个项目的许可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许可进程和结果等,都在受理点采取上墙、电脑触摸屏检票、告知单等一种或数种形式公示,宝山区公路署则采取三种形式并用进行公示。
在行政许可受理方面,各单位行政许可受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受理人员坚持做到认真接待、耐心细致、礼貌待人。“窗口”服务便民高效,对申请人所提出的许可申请,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均能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均能一次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告知单。市公路管理处建立了“行政许可登记单”制度,明确了受理过程的法律责任和时效。市燃气处根据燃气行政许可的特点,实行事先向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申请人一般在申请燃气许可时可通过电话或到受理地点事先进行业务咨询,减少了申请人的无效往返。
在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方面,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市市管处对需要核查的申请,都事先与申请人、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约定时间、地点,前往现场勘察。对重大事项的申请,则邀请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双方确认后实施。各单位还相继建立了审查与审批内部程序制度,堵住了违规许可现象。
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方面,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同时比较注意对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
从检查结果看,在行政处罚的告知方面,各执法单位均能按照规定程序表明执法人身份、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在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方面,各执法单位均能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取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述、申辩,并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对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也都能按规定实行审批制度,处罚决定注重合法、合理性原则,并在处罚前实施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及救济权利等。
通过检查,各单位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执法过程和后续监督及档案管理更趋规范有序。对于有待改进的方面,市市政局将提出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要求,以不断提高市政系统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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