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安委会委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
2008-8-19 【字体:


 

沪市政建〔2008〕5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沪安委会[2008]1号)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履行好市市政局委员单位的安全工作职责,经讨论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市市政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市市政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建设运营管理处、承担局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将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逐一分解,并层层落实。
    二、市市政局机关职能处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宣传处:将安全生产作为全行业宣传的重要内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突发事件。
    (二)规划处: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项目建设。
    (三)科技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的组织工作,制定、修定、颁布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
    (四)计财处:优先考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将所需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监督检查。
    (五)监察室: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安全生产违纪的案件及涉案人员进行查处。
    (六)法规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或指导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七)组织人事处:将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晋升、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综治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对责任主体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信息处:指导、协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应急办: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
    此外,局工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竞赛活动,对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局团委负责带领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局属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一)市管处: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养护维修企业的安全诚信评价,履行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能,组织或参与市政行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公路处:负责全市公路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养护维修企业的安全诚信评价,履行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能,组织或参与公路行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突发事件处置。
    (三)燃气处:负责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和燃气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重大处(道监办):负责市政重大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道路管线外损事故的调查,协调道路综合管线的应急抢修。
    (五)市政公路工程质安监站:负责市政、公路、燃气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安全行政执法,参与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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